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为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精神,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扩大导师、院系所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我校自2011年起在部分院系所试行"申请考核"入学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入学方式是指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将申请和考核结合起来,由考生先提交用以证明其学习能力、知识结构和科研潜质的申请材料,经资格审核通过后,不需经过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而直接进入“综合考核”,依据综合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2019年我校大部分院系、专业实行“申请考核”的招生方式,具体招生专业、招生导师、研究方向见“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在专业目录备注中标注“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或“申请制”的即表明该专业以该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我校以申请考核方式招生博士研究生的工作方案、院系的工作细则见附件。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11月
附件:
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入学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工作方案、招生院系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