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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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郑州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内容如下:
郑州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单位代码10459。
2019年我校各专业意向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0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正式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2019年我校将增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计划招生5名,招生专业为我校各博士招生专业。年度招生一次,学制为4年(直博生5年)。2019年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原则上均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研究生(不包含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及本校在职职工业务水平提升需求等情况)。首次招生的导师原则上招收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硕博连读生,且必须是全日制(全脱产学习)非定向博士生。
2019年我校理科、工科和医科的基础学科全面实施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由考生提出申请,经材料初审小组、导师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筛选,招生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本办法适用于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三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人文社科、临床医学等学科仍采用以往的招考方式。
一、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2013年9月1日前毕业),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在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
(4)达到招生院系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5、国外留学人员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6、博士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通过EMS或顺丰速运寄送至研招办。
10、报考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的考生,在此基础上还须满足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申请条件。拟报考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各单位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
(二)硕博连读
除满足上述第1、2、6、7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生。具体选拔条件按照《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执行。
(三)本科生直接攻博
2019年,我校理、工、医等学科的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均可招收本科直博生,录取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详见当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拔要求及条件按照《郑州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直博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考生网络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准确详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项,报名信息项填写不完整的不予现场确认。
报考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先向导师及招生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同意,并通过招生单位材料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网上报名无效,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网址为http://yz.chsi.com.cn/。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月26日至2月26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3月6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3月8日下午15:00-17:00
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地点:郑州大学研究生院(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633)。
四、体检
体检于3月8日在新校区校医院(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初试和复试
(一)除硕博连读和直博考生外,所有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复试或申请-考核制的考核。
(二)初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019年3月9日上午8:30—9:00听力
2019年3月9日上午9:00—11:30笔试
2019年3月9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
2019年3月10日上午:业务课一
2019年3月10日下午:业务课二
报考实行申请-考试制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参加上述业务课一、业务科二的考试,只需参加各单位统一组织的考核,时间、地点执行招生单位安排。
(三)考试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
(四)外语考试
博士生入学外语考试(语种按各单位招生专业目录规定执行)分为听力和笔试。其中,听力40分;笔试110分(词汇10分,阅读理解30分,完型填空10分,翻译30分,写作30分);满分150分。
小语种试题题型除不含听力(在复试中进行)外,其他题型和分值与英语相同。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于参加英语听力和笔试。2019年学校不再统一组织外语口语测试,口语测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及考核环节进行。
1、TOEFL成绩85分以上(2年内有效);
2、新GRE260分以上(5年内有效);
3、GMAT成绩650分以上(2年内有效);
4、IELTS成绩6.0分以上(2年内有效);
5、WSK或PETS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6、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7、硕士(全日制)阶段为英语专业,并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博士学位。
报考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的考生,按各单位外语水平要求执行。没有外语合格成绩者需参加上述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外语考试。
(五)复试
复试日程由招生单位安排,所有考生均需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具体时间由招生单位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除初试时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人文、社科类加试科目为哲学,理工科类加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复试时加试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报考单位)。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执行本单位时间及相关要求。
六、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专家推荐书2份;
2、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1份;
3、硕士生阶段的成绩单1份;
4、硕士论文(附评议书)1份;
5、复试时向复试小组提交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1份;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修读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及公开发表的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2篇;
7、部分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根据教育部教学[2003]17号文件精神,取消报考博士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规定,但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现为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我校教职工报考须加盖校人事处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8、符合外语水平认定条件申请免考外语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交研究生院审核。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外语免试材料交相关招生单位审核。
9、申请-考核制类别考生还需提交各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1-6项须于3月8日前(申请-考试制按各单位时间要求提交)交本人所报考单位,由招生单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第六条中的第7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场确认时上交。
七、奖励政策
(一)优秀考生奖励
我校及其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硕博连读生),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5000元,经学校认定为特别优秀的,其优秀考生奖金可高达20000元。
(二)奖助体系及有关政策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助类别和标准
(1)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可按照国家及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参评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2)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全额学费返还(10000元),全日制非定向发放比例100%(国家奖励比例为70%)。
(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者)助学金发放比例为100%,第一学年21600元/生/年。第二至四学年30000元/生/年。(国家发放标准为每生每月1300元,每年发放10个月,共计13000元。)
(4)学校提供“三助一辅”岗位,可以通过承担助教、助研(助医)、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由设岗单位或导师支付相应的劳务费。
2、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设立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在学校各类“创先评优”和创新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1)“十佳研究生”奖(10000元/人);
(2)研究生“优秀科研奖”(5000元/人);
(3)优秀毕业研究生奖(1000元/人);
(4)研究生“学术论坛”最佳奖;
(5)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特别贡献奖等。
八、其他说明
1、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招生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类别由考生按照我校规定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录取类别确定后,不予更改。其中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
4、招生简章及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学校或招生单位根据培养条件暂拟定的意向计划,所有专业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部分导师已招收硕博连读生或直博士,已无公开招考计划,请考生在报考前务必认真查阅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可向报考单位或导师咨询招生计划使用情况和招生要求后再行报名。
5、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计划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6、学费标准:10000元/年。
7、如教育部关于2019年博士招生工作有新的政策及要求,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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