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2点击次数:522
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2024年度博士招生已经基本结束,目前大部分院校已进入到录取通知书发放阶段,接下来大可以开始准备2025年博士招生报考了。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将及时为大家更新2025年国内各院校的博士招生信息及备考经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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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海洋科学与技术(以下简称“海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天津大学海洋学院2025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符合《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三、学习年限及学费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四年,学费每年10000元。2025年海洋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海洋科学专业(070700)。
四、奖助学金
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执行。
五、申请审核程序
A申请阶段
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等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请特别留意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补。
我学院在春季学期(2025年4月)开展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工作。
1.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申请材料初审小组,该审核小组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者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具体分数(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审查不通过),通过资格审查并经导师确定同意后可进入考核环节。
审核材料的主要依据为:
(1)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与学业成绩(例如排名等);(20%)(2)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40%)
(3)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科研潜质、综合能力等。(40%)
2.现场确认
同面试时间一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B审核阶段
多元考核: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
外国语考核办法:
不单独设立英语笔试或机考,外国语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口语和外语科技写作能力。口语主要以对话、专业外语问答等的形式进行;阅读和写作主要通过现场阅读、现场外文资料翻译等形式进行。
如考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免除外国语水平测试(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六年,2019年1月1日后有效)。
(1)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550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单项不低于5.5分)。
(4)GRE成绩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以上)。
(5)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分。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本科及以上学位。
综合考核办法:
学院要求考生进行研究成果与研究计划介绍,PPT展示20分钟。
学术考核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获奖等成果,对报考专业认识,以及读博期间的研究思路和计划(满分100,权重0.3)。
综合面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权重0.2)、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权重0.3)、外语水平面试(满分100分,权重0.2)。
总分100分,总成绩=学术考核成绩×0.3+综合素质面试成绩×0.2+专业知识面试成绩×0.3+外语水平面试成绩×0.2。
C录取阶段
(1)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排序。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并结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考生报考导师是否同意资助等因素,依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上报研究院、学校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2)调剂原则:原则上不予调剂
如按正常程序未招满时,需首先接受专业内调剂,其次接受校内调剂。
六、监督机制
(一)海洋学院审核监察小组:
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审核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二)拟录取公示
博士生招生工作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考核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按规定公示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接受监督。
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将报送并制作有关录取资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三)申诉机制: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申诉人向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实名、客观提交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或不予受理。
电话:022-87370655;邮箱:marine@tju.edu.cn。
七、其它事项
1.我院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八教学楼
邮编:300072
联系电话:022-87370655
联系人:刘老师、周老师
Email:liuyongjing@tju.edu.cn
2.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海洋学院负责解释。办法中的未尽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如遇政策变化或学校通知,我院招生办法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院网站以及学校研招网。
欢迎报考海洋学院博士研究生。
附件下载: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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