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2点击次数:387
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2024年度博士招生已经基本结束,目前大部分院校已进入到录取通知书发放阶段,接下来大可以开始准备2025年博士招生报考了。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将及时为大家更新2025年国内各院校的博士招生信息及备考经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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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2025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1.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单证硕士研究生不允许报考。
2.我院原则上不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
3.外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50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60分及以上;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三、学习年限及学费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学费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执行。
四、奖助学金
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执行。
五、申请审核程序
A申请阶段
我院分别于秋季学期(2024年12月-1月)和春季学期(2025年4月)开展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工作。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等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请特别留意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补。
1.资格审查
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其中,“天津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信”于现场确认时按要求线下提交);学院各专业成立不少于5人的“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者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和综合素质能力等进行评价。通过评审并经报考导师同意后方可进入多元考核环节。
具体审查办法为:
(1)学院各专业按上述要求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评分。专家回避对报考本人的考生材料审查评分。
(2)申请材料审查评分满分100,各评分要素和分值详见表1。各专家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分数。
(3)结果:最终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通过;大于等于60分的考生,各专业依据最终分数从高到低分别排序,结合学院本批次计划招生人数、报考导师是否同意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2.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安排于我院官网另行通知)
上述材料的所有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待现场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装订。
现场确认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学院多元考核。
B审核阶段
多元考核: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
外国语考核办法:
普通招考学术型博士考生的外国语考核统一在各专业组织的综合考核环节由面试小组对其外国语成绩进行统一认定给分,内容为英语自我介绍和英语交流。
外国语成绩作为多元考核参考项,不计入总分。
综合考核办法:
各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各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
1.考核方式:考生通过做学术报告进行考查、专家提问、现场解答等形式,具体细则参照“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
2.考核环节:专业基础测试占20%、专业综合测试占2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占60%。
3.分制:每一个考核环节的满分均为100分。每位专家根据情况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所有专家的分数取平均值。低于60分的考生,一概不予录取。
4.总成绩的计分办法:总成绩=0.2*专业基础测试成绩+0.2*专业综合测试成绩+0.6*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
C录取阶段
1.录取规则
所有考生按报考学科分别排队,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家小组根据对应招生计划和多元考核结果,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结合考生报考志愿匹配导师,形成拟录取名单并报学院、学校完成后续招录工作。
2.调剂原则
如需调剂,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原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以专业代码为准)的考生。
六、监督机制
(一)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审核监察小组:
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审核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二)拟录取公示
博士生招生工作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考核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按规定公示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接受监督。
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将报送并制作有关录取资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三)申诉机制: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申诉人向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实名、客观提交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或不予受理。
电话:022-27893326;邮箱:imas@tju.edu.cn。
七、其它事项
1.我院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11教南楼
邮编:300072
联系电话:022-27893326
联系人:金老师
Email:xuan.jin@tju.edu.cn
2.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办法中的未尽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如遇政策变化或学校通知,我院招生办法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院网站以及学校研招网。
欢迎报考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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