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9点击次数:95
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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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中南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公布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磊 柯朝晖
副组长:徐鸣
成 员:刘雪梅 解明镜 陈乐凯 李志榕 郑伯红 朱力 谢旭斌 蒋烨 丁蕾 洪洋
秘 书:李琳丰
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小组及专业复试小组
1.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小组
组 长:柯朝晖
组 员:陈乐凯、李哲、罗曦、王伟、吴俊霆、徐皎、刘雪梅
2. 复试小组:成立复试小组,组织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外语能力测试、专业基础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3人具备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复试小组组长由方向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小组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
三、考核复试对象
1. 报考我院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已录取的直博生、快速响应计划和工程硕博士专项培养改革试点计划的在职博士考生外均需参加考核。
2. 报考思政骨干、少干计划、马克思主义储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的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详细安排待确定后公布。由学校根据外语考试成绩确定并公布入围复试名单,入围考生按照考核复试方案参加考核复试。
四、招收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2025年博士招生指标共计19个,招生导师及计划分配如下:
五、考生资格审查及报考材料评议
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和报考材料评议小组,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中南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考核工作办法》中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予以审核、筛选,对不符合基本报考条件及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和考核。通过初审的考生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具体审查办法如下:
每份申请材料分别由报考导师和专家组进行审核。报考导师对申请材料审核并百分制打分;专家组由至少3位专家组成,专家逐一审核申请材料,百分制打分,取平均分。材料审核成绩= 50%×导师成绩+ 50%×专家组成绩。以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材料审核成绩排名,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并公示参加考核的名单,参加考核人数与导师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1。材料审核成绩仅用于对考生能否进入考核的资格认定,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学院后续将创建考核复试QQ群,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入群。
六、考核复试内容
包括五个方面: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心理健康测试采用线上测试,等级为“合格”或“不合格”;其余四项考核考试在同一复试小组完成,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等级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合格分均为60分,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心理健康测试:组织线上测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2.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按照《关于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和招生录取工作中加强思想政治把关的有关规定(试行)》要求对考生表现进行考核。
3.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进行专业外语考核。
4.专业能力考试(满分100分):专业能力考试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及专业知识结构和素养要求,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每名考生的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5.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满分100分):考核成绩按考生报考指导教师考核成绩和考核小组其他成员考核成绩各占50%进行计算。每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考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
七、考核复试时间及安排
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录取工作采用现场考核复试的形式。
八、奖助学金评定
学制4年(其中直博生为5年)。2025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按照学校最新的相关政策执行。奖助学金评定原则如下:(奖学金及助学金在第一学年不分等级)
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录取类别为“11非定向”、且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并全脱产学习)及少干计划新生(非在职)均可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少干计划新生(在职)是否享受奖助学金待新文件确定后执行。
录取类别为“12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新生(不含少干计划)不享受奖、助学金。
博士生进校后第二年起学校将根据其思政表现、学习成绩、年度学术成果及社会实践工作等综合业绩重新评定奖学金享受等级。
九、录取原则
1.根据相应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
2.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我校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包括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只能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思政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专项计划仅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3.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不合格、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②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含心理素质测试)三项,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③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至学院,按期不能调档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投诉受理联系方式
考生如对考核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3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学院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如对学院处理结果不认同,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学院投诉受理电话:0731-88830104,李老师;邮箱:2920725488@qq.com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按本年度学校招生工作要求和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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