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9点击次数:55
西安交通大学化学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025年度博士招生工作已全部结束,目前部分院校已进入2026年博士招生阶段,接下来华慧考博老师将持续为大家更新2026年博士招生考试折最新情况。请大家即时关注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老师为大家更新2026年国内各院校的博士招生信息及备考经验指南!
欢迎广大考生咨询(微信号huahuikaobo),华慧考博官方电话(4006224468),QQ群(611435032)入群确认信息请填写(华慧考博咨询老师)加入群以后,请务必修改你的群名片为你的姓名。谢谢配合!
西安交通大学化学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化学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规模
化学学院2026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6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实际录取人数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二、 申请条件
1. 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
2. 外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IBT);
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GMAT成绩达到650分及以上;
WSK(PETS-5)考试合格;
全国高校外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合格;
曾在英语语言国家留学/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境外学位。
三、 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8日。
网址: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网报须知》要求填报本人信息及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等相关资料,并缴纳报名费,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
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 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提交以下基本材料,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网报后双面打印,并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手工填写);
(3)科研计划书:结合拟报考导师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名网页下载手工填写);
(5)科研水平和能力佐证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的复印件、承担/参与科研情况简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6)本科及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7)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复印件;
(8)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位证书申请者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9)应届生需提供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报告的预计毕业日期为2026年8月前)。
以上申请材料纸质版需在面试时提交,所提交纸质材料须与系统最终审核通过材料保持一致;所有材料请勿用订书机装订,请使用长尾夹按照申请材料顺序整理放在牛皮纸袋中。
备注:
(1)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申请将不予受理;
(2)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3)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五、 考核及录取办法
考核方式:以研究所或团队为基本单位组织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材料评议、综合考核两个环节。
1. 材料评议
考核小组委派至少3名专家(包括学院督导组专家、报考导师和其它具有博士招生资格的老师)对考生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推荐书等材料进行评议,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公正、独立及全面的评估。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将于2026年公布在化学学院网页。根据学院制定的材料评议通过标准,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此环节成绩满分100分,占总考核成绩的30%。
2. 综合考核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化学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请材料评议通过者及时关注化学学院网站。综合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现场答辩的方式,面试小组不少于7名专家。本环节主要考核申请者的思想品德、科研志趣、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位考核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并填写综合面试评价表。由学院制定综合面试通过标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 录取
1. 本院按材料评议(占总成绩30%)+综合考核(占总成绩70%)确定考核总成绩,按各系所及研究方向确定符合录取条件名单,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身体健康状况,德、智、体等全面衡量,结合导师招生名额及录取意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2. 考生报考导师均为意向导师,录取阶段学院将会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导师招生情况对考生报考导师进行调整。
3.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档案一律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享受奖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4. 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硕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七、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考核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8963916
联系人:杨老师
邮箱: yangxinyue@xjtu.edu.cn
九、 其他
监督投诉电话:029-88965527
邮箱:panlan@xjt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章程执行,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化学学院。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