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4点击次数:59
大连海事大学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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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促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维护公平,完善创新人才的科学选拔机制,根据《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海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安全与环境的招生工作由航海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与管理,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实施。
2.轮机工程的招生工作由轮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与管理,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实施。
3.船舶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的招生工作由船舶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与管理,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实施。
4.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招生工作由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与管理,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实施。
5.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的招生工作由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与管理,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实施。
6.管理科学与工程的招生工作由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与管理,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实施。
7.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救助与打捞工程的招生工作由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与管理,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实施。
二、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
申请者须满足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报名基本条件,前置学历和学位需与报考博士的学科专业相关。
三、申请材料审核办法、程序、通过标准
导师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结合对申请者的前期个人考察,对申请者进行初审,给出导师推荐意见。本单位成立专家组依据导师审核意见及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给出成绩,最终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申请材料审核(资格审核)100分,根据学生的政治思想、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参赛情况、获奖情况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的科研规划等情况进行审核。60分以下者为审核未通过,不能参加后续考核环节。
四、考核日程安排
考核具体日程安排由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负责电话通知考生。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0411-84721933邮箱:dmuliming@dlmu.edu.cn
五、考核内容及考核形式
成立由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专家(不少于五人)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以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
(1)外语水平100分。包含英语口语50分、听力50分,考生根据考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论述并回答。
(2)专业基础知识100分。具体测试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程度。
(3)专业综合能力100分。具体测试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理解和灵活运用能力,包括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处理能力。
(4)全面评价100分。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学术道德和身心健康、科学素养、科研能力、培养潜力。
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全面评价4部分,单项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过程应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
上述未提及事项按照《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海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由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六、录取工作
本单位依据考生的考核结果和相关管理办法确定拟录取和候补名单排序。拟录取结果招生专业相应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按要求进行公示。
附件下载:大连海事大学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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