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0点击次数:104
2026年考博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年度博士招生工作已全部结束,目前部分院校已进入2026年博士招生阶段,接下来华慧考博老师将持续为大家更新2026年博士招生考试折最新情况。请大家即时关注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老师为大家更新2026年国内各院校的博士招生信息及备考经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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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考博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外国语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4所外语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的主要外语语种齐全的普通高校。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翻译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2026年学校拟招收学术学位博士(外国语言文学)研究生50名,专业学位博士(翻译)研究生10余名,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的考察方式,统筹兼顾,科学规范,择优录取。
二、招生类别
(一)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由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按定向协议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在学期间的医疗、福利等仍由原单位负责。
(二)非定向就业:按规定于入学前将人事(学籍)档案调入我校,并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至少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考生学位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内(材料涉及时间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领域期刊发表过我校认定的二类A级论文1篇(科研成果认定标准见附件1),可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一般不允许跨学科报考。
(六)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规定办理。
报考翻译博士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二级以上证书;或国际和地区组织认可的本专业领域相关专业证书;
(二)申请人需具备较为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一般应有3年及以上本专业领域或相关行业的工作经历经验,有明确的领域方向,且取得相当成就或较为优秀的成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具备较强的应用研究能力和潜质。可适当招收具有优秀培养潜质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成果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限制。
四、报考方式
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
五、报名程序
报名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材料寄送、现场确认三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2026年3月1日至3月22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网报”,注册用户,填报信息,下载并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交纳考试报名费。报名交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我校将于2026年2月公布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及时关注“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w.xisu.edu.cn/index.htm)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二)材料寄送
2026年3月29日前,考生将以下材料寄(送)至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学院填写“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已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2.《西安外国语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附件2,须由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人分别填写);
3.硕士生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研究生教务部门公章);
4.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5.所报考研究方向的研究计划书(附件3)1份;
6.发表论文、译作、论著等材料的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外文期刊需提供检索证明);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应届生提交论文初稿);
8.往届生须另提交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要求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或存档部门公章,应届生录取当年入学前补交);
9.学位/学历认证报告: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复印件;
10.翻译博士报考者需提供相关证书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11.其他能证明申请人科研水平和学术能力的材料,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材料(材料涉及时间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
(1)申请人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编号、立项机构、项目简介、已有或预期成果);
(2)申请人参加学术会议情况(邀请函、会议宣读或发表论文);
(3)科研、学术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
(4)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访学、进修情况(邀请函及回国人员证明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整理齐全并按以上顺序胶装后,寄/送至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所有邮寄材料请以邮政EMS特快专递或顺丰快递寄发,不接收其他物流公司快递),逾期不再受理。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准考证打印及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核者登录研招网博士生网报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及现场确认具体要求、时间见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六、考核、考试及录取程序
(一)申请资格审核与材料评价
1.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审核材料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博士报考条件。
2.由各招生博士生指导教师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质进行审核和材料评价,以百分制打分,并取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资格审核与材料评价结果、参加综合考核的准考名单及时间于2026年4月初在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申请资格审核与材料评价的成绩(百分制)构成:
1.往届生:研究计划书占20%;发表论文、论著情况或翻译实践成果占40%;科研项目及学术获奖占30%;参加学术会议或国外访学进修情况占10%。
2.应届生:研究计划书占40%;发表论文、论著情况或翻译实践成果占30%;参加学术会议或国外访学进修情况占10%;学术素养和科研潜质占20%。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综合笔试(具体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外语笔试(2小时,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笔试(3小时,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成面试专家小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百分制打分、撰写评语,取平均分得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环节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术素养、学术志趣、研究能力、创新潜力等。
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续通知。
(三)思想政治考核
采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素养、思想道德表现等方面内容。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学校还将采取“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不通过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续通知。
(四)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申请资格审核与材料评价占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40%的加权成绩。其中任一环节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外语笔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考核成绩必须合格,不计入最终总成绩。外语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研究生院报请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划定。
(五)录取原则
考生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结合导师意见,择优录取。
(六)公示审核
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学习方式、学制、学费
我校博士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不超过7年;在学期间学术型博士生学费为10000元/人/学年,专业型博士生学费为15000元/人/学年。最终学费金额以上级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八、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九、违规处理
对在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辅导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对在博士考试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项
(一)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博导联系方式、专业目录等均通过“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w.xisu.edu.cn/info/1113/2843.htm)对外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二)在博士招生过程中,若上级部门有新的文件规定,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三)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5319238、029-85319671
网 址:https://yzw.xisu.edu.cn/
电子邮箱:yzb@xisu.edu.cn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启智楼614室
附件附件1: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成果认定标准.pdf
附件附件3: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阶段研究计划书.docx
附件附件2:西安外国语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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