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2点击次数:68
哈尔滨商业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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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哈尔滨商业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哈商大〔2025〕45号)《哈尔滨商业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现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和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申请-考核”制计划优先配置原则,年度剩余招生计划用于公开招考选拔方式使用。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坚持公开公正、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三)以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学术成果等作为申请人素质考核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申请条件
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考试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攻读硕士期间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考生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无受处分未解除的情形。
(三)同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证书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书(其中: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规定。
(五)所申请博士专业须与硕士专业相关。
(六)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在申请前三年(申请日前三年的1月1日―申请日), 申请人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应届硕士生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方向相关SSCI或SCI JCR-Q2及以上收录(以检索报告为准),或非开源期刊SSCI或SCI录用通知(结合修改反馈过程稿),或自然基金委管理学部认定的30本学术期刊或经管类CSSCI期刊网络首发学术论文1篇(论文字数不少于8000字,综述、增刊和教研论文除外,被中科院、国内双一流院校列为“黑名单”的期刊除外)。
(七)申请导师的推荐书和2名与申请专业相关具有教授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八)申请人外国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CET-4或CET-6成绩≥425分;
2.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以上;
3.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5分;
4.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0分;
5.GRE成绩不低于1300分(新标准不低于180分);
6.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7.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8.参加其它语种水平考试,成绩与以上英语水平考试成绩相当:
(1)招生专业外国语语种为俄语的基本要求:通过全国大学俄语四级或以上;通过俄语专业四级或以上;在俄语作为政府官方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及以上学位,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2)招生专业外国语语种为日语的基本要求:通过全国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新 N2)及以上者;在日本获得过硕士及以上学位,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九)在不违背本办法的前提下,各招生单位须结合自身学科特点与实际需求,另行制定更高要求的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学院审批后执行。
三、考核形式及内容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管理学院另行通知。
(二)考核办法
1.管理学院考核专家组就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的考查和综合评价,重点考核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
2.考核专家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同时采取面试对申请人进行考核。
3.考核专家组成员按照无记名方式分别对申请人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最终考核成绩要求按百分制计算,学术成果占40分,面试占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学术成果考评的标准如下:仅提供1篇代表性论文进行考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学部A类期刊论文网络首发、非开源SSCI检索、非开源SCI JCR-Q2及以上检索、ABS2分及以上为40分;自然科学基金委B类期刊论文网络首发、开源SSCI检索、ABS1分为35分;开源SCI JCR-Q2检索及以上、经管类CSSCI期刊论文为30分;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满足条件的论文为25分。满足多个标准,以取高分者。学术成果累计最高分为40分。
5.管理学院的答辩考核公开进行,形成考核记录备查。
(三)考核内容
“申请-考核”制公开答辩考核过程中申请人应重点介绍本人学习经历与研究成果,重点阐述攻读博士的学习计划和科研工作设想,并接受考核专家提问。申请人阐述时间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外语(权重20%):考核申请人外语水平,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听力、专业外语等,即问即答;
(2)专业基础知识(权重30%):考核申请人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专业知识掌握及综合运用能力情况等,即问即答;
(3)科研创新能力(权重30%):考核申请人参与科研、现有科研成果情况,考核申请人科研思维、分析问题等科研潜质及创新创造能力等,即问即答;
(4)个人综合素质(权重20%):考核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表现综合打分。
(四)工作纪律要求
1.坚持基本原则。招生工作严格遵循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的原则。所有工作环节在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及学校招生章程。
2.严格程序规范。考核小组严格依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开展工作。材料审核、面试等各环节须有明确的评分标准和详细的流程记录,确保程序规范、过程可溯。
3.严守保密纪律。参与面试的教师及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严禁泄露试题、评分标准、考生成绩及讨论过程等任何涉密信息。面试环节须在封闭场所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4.落实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博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报考专业当年的招生相关工作,包括材料审核、命题、面试及录取决策等,须主动申报并全程回避。
5.强化监督与追责。招生工作应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进行全程监督。对在招生过程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录取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符合工商管理学科申请条件,通过管理学院专家小组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予以拟录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
管理学院:0451-8486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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