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8点击次数:73
2026年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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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与招生规模
202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具体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招生专业详见《青岛科技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三、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报考类别码为11)和定向就业(报考类别码为12)。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
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6年,学习年限为5-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自进入硕士学习阶段开始计算。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截至2026年9月1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3.考生的学历、学位和科研成果条件详见《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实施办法》(附件2,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第三章“考生报考条件”的相关要求。
对于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至2026年9月1日,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及以上,且符合下述学术要求:
①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取得较为显著的标志性成果,或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包括但不限于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核心期刊等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1部(前两位),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第一发明人),或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前六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奖励。
②须达到报考学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相关规定办理。
6.报考的导师符合《实施办法》(附件2)中有关要求。
五、报名
(一)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按照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下列材料的纸质版: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3)和《网上报名简表》(研招网报名结束后生成);
2.专家推荐书(附件4,可提交打印版,推荐人签字需手写);
3.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入学时补交);
4.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复印件。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规格均应为A4纸大小,按上述1-7项顺序整理好,以目录页作为首页(命名方式为:报考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博士申请材料目录),放入透明拉杆夹中,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寄达)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3020室),逾期不予办理。
邮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99号;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32-88957382;邮编:266061。
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条志愿信息,如系统出现多条志愿记录,将以时间靠后的志愿信息为准。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二)报考费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和《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89号),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220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jsfs.qust.edu.cn/)缴纳。
(三)报名时间
硕博连读制考生:2026年3月20日—4月3日
申请-考核制考生:2026年3月20日—4月12日
缴费时间:2026年4月4日—4月12日
纸质版报名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2日(以收到为准)。逾期未报送材料或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补报。
六、资格审查
学校研究生处将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人员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七、考核安排
(一)材料审核
招生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根据招生名额,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复试
1.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语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等内容。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实验技能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2.复试时间和地点:考生的复试工作由报考专业学位点建设委员会组织(依托学院),预计为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八、录取
(一)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二)复试不合格(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考生拟录取结果可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在面试学院官网查询。所有考生在通过拟录取信息审核备案后,方能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学校将于6月底至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及安排请关注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qust.edu.cn/)通知。
(四)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形式录取的研究生,应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寄达(送达)录取学院,档案邮寄相关信息见附录。档案逾期未到将不予接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不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毕业年度不进行就业手续办理,研究生阶段形成的相关档案材料自行转至原档案所在地(或单位)。
定向就业(含全日制、非全日制)方式录取的研究生,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入我校,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在报名及录取前务必确认报考类别,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考试、录取及其他招生环节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学费及奖助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标准为13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25.2万元/生·全程。如有调整,收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二)奖助政策
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学制修业年限内每年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具体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制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
十一、其他事项
(一)我校所有招生信息均以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qust.edu.cn/)公布为准。
(二)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及培训,也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发放考试相关资料。考生如遇到非法冒名网站、微信、邮件、电话等诈骗信息,可向我校举报或直接报警。
(三)本章程如有内容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四)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426
联系电话:0532-88957382(工作时间段开通)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qust.edu.cn/
微信小程序:“青科研招”

附件下载:2026年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附件4:《专家推荐书》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