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0点击次数:131
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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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26年我校继续承担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任务。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安排,我校为唐山师范学院、邢台学院和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定向培养博士生。原则上各定向培养单位推荐考生不少于3人,我校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招生专业为学生发展与教育(045172)、教育领导与管理(045173),招生计划为6人。
二、招生方式和学习方式
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具有教育学相关硕士学位,从事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
4.截至2026年9月1日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5.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且该期刊须已获知网、万方或维普等主流数据库收录。
6.符合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1.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 http://222.187.120.13:9000/)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0日-4月27日17:00,考生须在此期间完成网报信息提交并缴纳报名费。未完成网报或缴费未成功者,报名无效。
特别说明:我校“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是按专业报考,学校2026年博士招生简章目录中的导师为导师组,供考生了解,考生报名时所选导师均默认为导师组。入学后由学院统筹确定指导教师。
2.材料提交
考生须提交相关报考材料(清单见附件)。电子版材料请于4月28日前发送至574228945@qq.com,纸质版材料请于4月29日前寄送到报考学院。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5-83598861,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305室。
五、选拔程序
1.确定考核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考核名单并公示。
2.资格审核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最后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原件、英语水平证明原件、科研成果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俄语或日语,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拟定于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外国语考试为合格性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外国语初试科目为英语且英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予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
① CET-6≥440。
② IELTS≥6.0。
③ TOEFL≥85。
④ 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及以上。
⑤ 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有连续1年及以上的学习、工作经历。
外国语初试科目为其他语种者,免考条件参照英语免考标准执行。
(2)专业基础考核
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拟定于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参考书目:《教育学基础》(高等师范院校公共课教育学教材,第3版),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教育科学出版社。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教育科学学院组织,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时间拟定于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包括:
专业能力考查:考生回答专业相关问题,考察其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等;
综合素质考查:考核小组提问,内容涵盖专业素养、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德及心理健康状况等;
外语能力测试:考核小组以外语提问,测试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外语能力为必考内容,仅进行合格性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综合成绩由材料审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考核三项成绩组成,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40%。
综合成绩及各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本专项按专业报考,在专业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各阶段成绩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学制与学费
1.教育博士基本学制为4年。
2.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教育博士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
八、联系方式
1.各定向培养单位
唐山师范学院:王君0315-3863069。邢台学院:张楠0319-3650930。广西科技师范学院:韦琳琳0772-6621619。
2.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s://yjszs.njnu.edu.cn/
邮编:210023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笃学楼404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891892 85891227(传真)
电子邮箱:yzb@njnu.edu.cn
监督电话:025-8589189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5-85891511(纪检监察机构)
九、其他
1.对在招生考试中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直至学籍,并视情节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报名费用不退。
3.招生政策和时间如遇调整,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4.未尽事宜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5.本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报考材料清单
附件2:科研成果目录格式
附件3:专家推荐信
附件4: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