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03点击次数:40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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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简介
1956年12月,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财政部要加强财政经济问题研究的指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正式成立。1978年8月,成为全国首批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1981年11月,成为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01年3月,设立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6年2月,更名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财科院”)。2020年3月,成为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2023年2月,成为金砖财金智库网络中方牵头智库、东盟与中日韩(10+3)财金智库网络中方牵头智库。2025年6月,成为上海合作组织财金智库网络中方牵头智库。
财科院现有内设机构27个(12个研究中心、6个管理支撑机构、5个研究生教学运行机构、4个社团管理机构)。职工228人,其中具有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45人。科研实力雄厚,多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
财科院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开展财经理论和政策研究,为政府决策和国家治理建言献策,为财政政策创新提供智力支撑。擘画未来,财科院将面向中国财政科学知识体系建设,面向国家及全球重大治理问题,面向德才兼备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需要,实现财政科研和研究生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经济学、管理学两大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学历学位要求
申请人所获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国(境)外获得学位,最迟在入学前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学术要求
1.申请人须提交一篇本人独著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均可)。
2.有两名申请学科领域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3.具有相应的外语水平能力(须提交CET4、CET6、TOEFL、IELTS等一种能证明自身最高外语水平的证书)。
(四)其他要求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的申请人须符合教育部文件中关于招收骨干计划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的要求,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资格审核,取得报考资格。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就业。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骨干计划录取考生的整体汉族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
2.定向(在职)申请人,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国防生及现役军人申请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四、招生方式
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按照“全面考核、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根据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研究潜力,通过审核和综合考核,公平、公正、公开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
五、招生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专业:财政学、会计学。
(二)招生计划:69名,其中财政学53名、会计学16名,具体见下表:

六、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四年,严格遵守财科院课堂教学管理规定,如确有必要可按规定延长学习时间。
七、报名
(一)报名阶段不选报导师
申请人报名阶段不选报导师,入学后按规定选择,截至2026年10月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名单请见附件。
(二)报考类别说明
1.普通计划
(1)非定向:全脱产学习,自愿转户口、须调档案,若在规定时间未转档案者,不予办理注册或做退学处理。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第一学年必须保证全日制在财科院上课学习,其他学年在职学习,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按政策规定定向就业。
2.骨干计划
(1)定向(非在职)生:不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按政策规定定向就业。
(2)定向(在职)生: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按政策规定定向就业。
注意: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
(三)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每天8:00-23:30。
(四)报名要求
申请人登录“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jsb.icafs.cn/)点击“财政部财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按照报名页面链接分别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和财政部财科院博士招生电子材料上传系统(以下简称“财科院系统”),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材料。以下两个报名步骤全部完成方为报名成功,否则报名无效。
第一步:点击进入研招网,按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第二步:点击进入财科院系统,申请人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研招网下载以下表格,按要求填写,于报名截止日前以顺丰普通快递(请勿使用顺丰同城急送、闪送)邮寄到财科院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1)《202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手工填写、签字,按表格要求加盖公章。
(2)《专家推荐书》(每位专家一式两份),需要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填写,放入信封后,在封口骑缝处手写签名。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一式两份),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
(4)报考定向(在职)博士研究生须提交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财科院系统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在拟录取阶段提交,且必须与电子版一致。
(1)符合要求的本人电子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一篇本人独著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均可)。
其中:①未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须附查重报告且重复率不得超过15%;②若提交的学术成果为外文成果,须附完整的中文翻译。
(4)硕士学位、硕士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交学生证扫描件;单证硕士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扫描件)。
(5)外语能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CET4、CET6、TOEFL、IELTS等),只提交一种能证明自身最高外语水平的证书。
(6)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往届生可从原学校学籍档案复印或本人现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7)《2027年博士报名个人自述及预期研究课题初步设想》(研招网下载模板),包括拟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参考文献和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等。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若未完成论文须提交开题报告。
(9)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可从原学校学籍档案复印或本人现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10)体现申请人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获奖证明材料,奖学金限本科和硕士阶段,学术成果获奖限硕士和工作阶段,请勿提交学术期刊。
注:第1-7项材料为必提交项;第8项除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国(境)外获得学位申请人外均须提交;第9项除应届硕士毕业生及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国(境)外获得学位申请人外,均须提交;第10项为可选材料。申请人须承诺所提交的全部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八、审核
(一)材料评审
财科院成立材料评审专家组,审核申请人的研究成果质量、研究经历、外语水平等,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二)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公布在财科院研究生院网站。
九、综合考核
(一)下载准考证时间和综合考核时间
2027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对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网上公布)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综合考核。申请人须提供: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3.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在读证明原件;境外获得学位学历的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具体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三)综合考核形式与内容
1.考核形式:综合考核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差额甄选,全面考核申请人的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2.面试内容: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包括①知识背景与知识结构,对本学科前沿领域的掌握情况;②科研能力与科研计划,本人科研经历简介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
3.笔试内容: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写作、英语写作。
十、体检
请申请人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自行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
十一、录取
对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注重考察其专业素养和基础理论水准,根据申请人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等情况,综合判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确保生源质量、宁缺毋滥。拟录取名单经财科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于财科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十二、就业
非定向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均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自主择业。定向和骨干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十三、学费、住宿费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和骨干计划生(非在职)培养费10000元/生/年;定向博士研究生和骨干计划生(在职)培养费14000元/生/年;住宿费1600元/生/年。
十四、助学金与奖学金制度
财科院设立了完善的学业奖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针对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奖助项目。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和骨干计划生(非在职)助学金按月发放,标准为15000元/生/年。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为三等,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含骨干计划生中非在职人员)根据财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等规定参加评定,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比例如下:

国家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财科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对整个招生过程及录取结果进行审核、管理、监督。
(二)财科院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接受财科院党委(纪委内审)办公室的监督。
十六、其他
(一)申请人须仔细阅读财科院招生章程条款,确认完全符合申请条件再进行报名。
(二)申请人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凡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十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单位代码:81601
邮政编码:100142
联系电话:(010)881903808819053188190582
邮箱:ckyzsb@chineseafs.org
网址:https://yjsb.icafs.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324室
本章程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2027年招生文件冲突,以后者为准。
附件: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截至2026年10月)
一、财政学
(一)院内导师
杨志勇 刘尚希 傅志华 赵全厚 韩凤芹 张学诞
石英华 王志刚 梁 季 李成威 陈少强 陈 龙
程 瑜 樊轶侠 武靖州 赵福昌 张立承马洪范 张 绘
(二)院外导师
娄 洪 应亚珍 邢 丽
二、会计学
(一)院内导师
徐玉德 李 明 赵纳晖 洪金明 周卫华 赵治纲 钟 玮
(二)院外导师
陈毓圭 李玉环 朱海林 杨志国 李全 郜进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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